颈动脉闭塞能活长久吗?

颈总动脉治疗癫痫-颈动脉能治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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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是危害人类健康的主要因素,很多人在平时的生活中都不太了解疾病的常识,想要治疗每种疾病首先要多了解病因!很多人现在都患上了颈动脉狭窄,你们知道颈动脉狭窄症状都有哪些吗?患上颈动脉狭窄怎么办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颈动脉狭窄的治疗详情吧!

目录

1、颈动脉狭窄的概况2、颈动脉狭窄的临床表现

3、颈动脉狭窄的特色疗法4、颈动脉狭窄的常见病因

5、颈动脉狭窄的症状6、颈动脉狭窄的危害

7、颈动脉狭窄需要做的检查8、颈动脉狭窄的手术适应证

颈动脉狭窄的概况

颈动脉是将血液由心脏输送至头、面、颈部的大血管,是脑的主要供血血管之一。据文献报道,重度颈动脉狭窄患者,即便采用有效的药物治疗控制,2年内脑缺血事件发生率也高达26%以上;而60%以上的脑梗塞是由于颈动脉狭窄造成,严重的脑梗塞可导致患者残疾甚至亡。故而,颈动脉狭窄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危害人民健康的“头号  ”之一。

疾病病因

多种原因可导致颈动脉狭窄,不同病因导致颈动脉狭窄的特点亦不相同。

动脉粥样硬化

动脉粥样硬化是导致中、老年患者颈动脉狭窄最常见的病因。患者常常伴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肥胖、吸烟等其他易导致心脑血管损害的危险因素。动脉粥样硬化是由于脂质物质在血管壁上堆积,而血管壁内的巨噬细胞吞噬脂质物质形成脂质池,同时伴有脂质池表面纤维帽的形成,脂质核心与纤维帽构成动脉壁粥样硬化斑块的主要组成成分。斑块逐渐增大使管腔逐渐狭窄,或是斑块不稳定,发生破溃,斑块内脂质成分裸露在血管腔内,导致血小板  形成血栓,血栓脱落。均可导致脑缺血事件的发生。动脉粥样硬化导致的颈动脉狭窄常位于颈总动脉末端,颈内动脉起始段、颈内动脉虹吸部以及颈内动脉末段分为大脑前及大脑中动脉部。

颈动脉夹层

颈动脉由内膜、平滑肌层及外膜层构成,正常情况下各层之间相互连接为一统一的整体,血液在血管壁围成的腔中流动。所谓动脉夹层,顾名思义为各种原因导致的血液进入血管壁各层之间导致的血管壁各层间的分离。在以美国和法国社区为基础的调查中,颈动脉夹层的发生率为10万分之2.5-3。而45岁以下的年轻患者的脑卒中,由颈动脉夹层导致的可达25%。

与发育、炎症或自身免疫有关的血管病变

其它一些病变,与发育、血管炎症及自身免疫相关,也可以导致颈动脉狭窄,但所占比例极小。如大动脉炎、纤维肌发育不良、烟雾病等。在这部分患者中,年轻患者所占比例较大。

颈动脉狭窄的临床表现

部分轻、中度颈动脉狭窄患者可无临床症状。对于临床出现与狭窄相关的症状者,称为“症状性颈动脉狭窄”。

症状性颈动脉狭窄的临床表现主要与血管狭窄导致的脑缺血相关。根据发病的时间特点可以分为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以及卒中,而这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患者的缺血症状是否可在24小时内完全缓解。可以完全缓解的为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而不能完全缓解的为卒中。

颈动脉狭窄导致的缺血症状主要包括,头晕、记忆力、定向力减退、意识障碍、黑朦、偏侧面部和/或肢体麻木和/或无力、伸舌偏向、言语不利、不能听懂别人说的话等。

诊断及鉴别诊断

诊断

颈动脉狭窄的诊断主要依据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格检查以及影像学检查来确定。目前主要应用于临床的影像学检查方法主要包括对血管的形态学检查以及对脑组织的检查两个方面;而对于斑块的性质以及血液流变学的影像学研究则为未来的研究方向。

血管影像学检查方法

目前主要应用于颈动脉的血管影像学检查方法主要包括:颈动脉超声、经颅彩色多普勒、CT血管成像(CT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其中,DSA为检查的“金标准”。

脑组织影像学检查

由颈动脉狭窄导致的脑组织缺血性改变,目前主要应用于临床的脑组织检查为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平扫及弥散加权成像(DWI)。

除此以外,目前已有基于核磁共振的应用于临床的斑块性质学检查方法,主要是指多序列核磁显像,利用不同扫描序列核磁共振对于不同组织的敏感性,检测斑块的主要成分特点。但在临床上尚未普及。

鉴别诊断

对于颈动脉狭窄的鉴别诊断,主要包括症状上的鉴别以及部位上的鉴别。症状上主要与其他脑内病变如:颅内占位、癫痫发作以及其他脑血管病等。部位上的鉴别则主要指合并其他血管狭窄性疾病时需要判断颈动脉狭窄是否为导致脑组织缺血的“责任血管”。

治疗

颈动脉狭窄的治疗主要包括危险因素的控制、药物治疗、手术治疗以及介入治疗。

危险因素的控制

动脉粥样硬化性颈动脉狭窄常常是全身血管病变的一部分。因此,控制可以导致血管动脉粥样硬化的危险因素是颈动脉狭窄治疗的基础。主要包括:适当运动、控制体重、避免肥胖、戒烟、少饮酒、合理的控制血压、血糖、血脂等。

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则主要包括稳定动脉粥样硬化斑块以及抗血小板  药物。临床上常用的为他汀类调脂药物以及阿司匹林和/或氯吡格雷。除此以外,药物治疗尚包括针对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的药物治疗。药物治疗只能起到稳定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尽量减少血栓形成,减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的目的,从而降低脑缺血事件的发生,并不能从根本上去除斑块,或是达到恢复脑组织血流的目的。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主要指颈动脉内膜切除术(CEA)。是目前唯一可以达到去除动脉粥样硬化斑块、重建正常管腔和血流的方法。到上个世纪80年代,欧美许多中心开始对CEA进行系统研究,多项多中心大样本随机对照研究显示,CEA对于重度颈动脉狭窄和症状性中度颈动脉狭窄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药物治疗,现在,北美每年CEA可达到17万,已经成为治疗颈动脉狭窄的首选方案。是颈段颈动脉狭窄治疗的“金标准”。

介入治疗

上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设备和器械的进步,颈动脉支架血管成形术(Carotid Stenting Angioplasty, CAS)逐渐开展和普及,并有取代CEA的趋势。颈动脉支架主要是以血管内介入技术为基础,采用球囊或是支架扩张颈动脉的狭窄部位,从而达到重建颈动脉血流的目的。

1998年,英国率先设计开展了症状性颈动脉狭窄的CEA与CAS对比研究,但由于CAS技术尚不成熟,被安全委员会终止。2001年,CAVATAS研究公布了其研究结果,试验期间共计完成253例CEA与251例颈动脉狭窄的血管内治疗,结果显示,30天内主要预后事件的发生率类似,颅神经病变在手术组明显较多,局部血肿少见于血管内治疗组,1年后严重狭窄较多见于血管内治疗组,结论认为,二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相似,血管内治疗可以减少轻微并发症。

之后,在2003年到2010年,CARESS研究、SAPPHIRE研究、EVA-3S研究、SPACE研究、ICSS研究和CREST研究等均报告了不同的结果,其中SAPPHIRE研究虽然认为二者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没有显著性差异,但对于手术高危的特殊人群似乎更适于选择CAS治疗;EVA-3S研究、SPACE研究、ICSS研究则更倾向于CEA治疗;CREST研究是迄今为止最大一组国际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美国108家及加拿大9家研究中心参与研究,旨在比较CEA与CAS在颅外段颈动脉狭窄中的治疗作用,自2000年至2008年共纳入患者2522名,进入最后临床分析的为CAS组1262名患者及CEA组1240名患者,平均随访时间为2.5年,CAS及CEA两组间无明显差别(7.2% vs 6.8%, P=0.51),在围手术期主要终点事件发生率方面,CAS及CEA两组间亦无明显差别(5.2% vs 4.5%, P=0.38),进一步分层统计显示,在围手术期亡率上,CAS及CEA两组间无明显差别(0.7% vs 0.3%, P=0.18),在围手术期卒中发生率方面CAS明显高于CEA (4.1% vs 2.3%, P=0.01),但在围手术期心肌梗塞发生率方面CAS则低于CEA(1.1% vs 2.3%, P=0.03),其他的亚组分析还提示高龄人群更适合CEA治疗。

基于上述20多年的国外研究结果,现在,美国及欧洲的卒中防治指南中,都明确把CEA作为颈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的首选治疗方式,并提示CAS可以在特殊人群中获得相似甚至更好的结果。

今年初,美国14家专业协会联合发表《颅外段颈动脉和椎动脉疾病的处理指南:多个科学委员会的联合指南》,在强调CEA首选的同时,对于CAS的指证适当放宽,不仅作为部分替代CEA的治疗方法,而且对于无症状颈动脉狭窄的患者(血管造影狭窄程度在60%以上,多普勒超声为70%),在高度选择下,建议可以考虑行预防性CAS;同时,再次强调CEA与CAS的围手术期安全性问题,围手术期卒中或亡率必须低于6%。

颈动脉狭窄的特色疗法

物理加中医治疗——脑通疏络宁栓疗法

脑通疏络宁栓疗法治疗系统是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结合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综合应用中医理论、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技术、信息与传感器技术等,而研发出具有中医特色的智能化、规范化诊疗设备。

一、多学科定位,综合中西疗法精粹

囊括分子基因学、细胞病理学、纳米药理学、生物物理学、分子免疫学、医学心理学等学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脑病诊疗规范,在国际权威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医疗康复机构诊治标准基础之上,结合中国传统医学特色研发“脑通疏络宁栓疗法”康复工程。

二、多维定制,“一对一”针对性治疗

是第一个提出多维治疗、立体治疗的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治疗体系,按照“一对一”针对性治疗准则为每位患者制定个性化的综合治疗方案,运用“云电摩脑功能循环治疗仪”靶点定位,结合患者的自身体质的优缺,做出最有效、安全、快捷的治疗体系。

三、全面评估病情,杜绝药物损伤机体

首次引进全数字化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病源灶精确定位系统,彻底根绝常规手术治疗、药物治疗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为患者带去的伤害,不损害肝、肾等功能,不给患者身体留下后遗症。

四、治疗时间短,康复效果佳

一种中枢神经再生疗法,能短时间内修复患者受损脑细胞,恢复脑部病灶供血供氧,激活受损“休眠”脑组织细胞,促进脑细胞新生。入院治疗一周,97%患者的脑机能将有重大改善,配合后期康复训练,中成药调理,康复效果明显,彻底解决了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不能治愈的历史难题。

诊断

1.年龄大于60岁以上的男性,有长期吸烟史、肥胖、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等多种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人群。

2.体检时发现颈动脉血管杂音。

3.通过无创性辅助检查的结果综合分析多可做出诊断。

颈动脉狭窄的常见病因

(1)动脉粥样硬化

最常见,常多发,累及颈总动脉分叉、颈部及海绵窦内颈内动脉、基底动脉和大脑中动脉(MCA)等。在颈总动脉分叉的病变常同时累及颈总动脉(CCA)的远心端和颈内动脉的近心端,病变主要沿动脉后壁扩展,提示局部脑血流冲击血管内膜所致。

(2)颈动脉纤维肌肉发育不良

为一种非炎症血管病,以引起颈动脉和肾动脉狭窄为其特征。

好发于20~50岁白种女性。常同时累及双侧颈动脉、椎动脉,但颈总动脉分叉常不受累(异于动脉粥样硬化)。20%~40%病人伴颅内动脉瘤。

(3)颈动脉内膜剥离

有外伤和自发两种。外伤者由于旋转暴力使颈过伸,颈动脉撞击于第二颈椎横突上。自发者常伴动脉粥样硬化和纤维肌肉发育异常。本病在血管造影上有下列典型表现:颈总动脉分叉远端颈部颈动脉呈鸟嘴状狭窄或阻塞,可延伸达颅底,有时伴动脉瘤。

辅助检查

多普勒超声检查

多普勒-超声检查是将多普勒血流测定和B 超的实时成像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目前首选的无创性颈动脉检查手段,具有简便、安全和费用低廉的特点。它不仅可显示颈动脉的解剖图像,进行斑块形态学检查,如区分斑块内出血和斑块溃疡,而且还可显示动脉血流量、流速、血流方向及动脉内血栓。诊断颈动脉狭窄程度的准确性在95%以上,多普勒-超声检查已被广泛地应用于颈动脉狭窄病变的筛选和随访中。超声检查的不足之处包括:

①不能检查颅内颈内动脉的病变;

②检查结果易受操作人员技术水平的影响。

磁共振血管造影

磁共振血管造影(magnetic resonance angiography,MRA)是一种无创性的血管成像技术,能清晰地显示颈动脉及其分支的三维形态和结构,并且能够重建颅内动脉影像。颈部血管有着直线型的轮廓,是特别适合于MRA 检查的部位。MRA 可以准确地显示血栓斑块,有无夹层动脉瘤及颅内动脉的情况,对诊断和确定方案极有帮助。

MRA 突出缺点是缓慢的血流或复杂的血流常会造成信号缺失,夸大狭窄度。在显示硬化斑块方面亦有一定局限性。对体内有金属潴留物(如金属支架、起搏器或金属假体等)的患者属MRA 禁忌。

CT 血管造影

CT 血管造影(CT angiography,CTA)是在螺旋CT 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非损伤性血管造影技术。方法是经血管注射对比剂,当循环血中或靶血管内对比剂浓度达到最高峰期间进行容积扫描,然后再行处理,获得数字化的立体影像。颅外段颈动脉适宜CTA 检查,主要原因是颈部动脉走向垂直于CT断面,从而避免螺旋CT 扫描时对于水平走向的血管分辨力相对不足的缺点。CTA的优点能直接显示钙化斑块。

目前三维血管重建一般采用表面遮盖显示法(surface shaded display , SSD), 最大密度投影法(maximum intensityprojection MIP)。MIP 重建图像可获得类似血管造影的图像,并能显示钙化和附壁血栓,但三维空间关系显示不及SDD。但SDD 不能直接显示密度差异。CTA 技术已在诊断颈动脉狭窄得到较多应用,但该技术尚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积累经验加以完善。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

目前虽然非创伤性影像学手段已越来越广泛地应用颈部动脉病变的诊断,但每种方法都有肯定的优缺点。高分辨率的MRA、CTA、多普勒-超声成像对初诊、随访等具有重要的价值。虽然血管造影不再是普查、初诊和随访的方法,但在精确评价病变和确定治疗方案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DSA)仍是诊断颈动脉狭窄的“金标准”。

颈动脉狭窄的DSA 检查应包括主动脉弓造影、双侧颈总动脉选择性造影、颅内段颈动脉选择性造影、双侧的椎动脉选择性造影及基底动脉选择性造影。DSA 可以详细地了解病变的部位、范围和程度以及侧支形成情况;帮助确定病变的性质如溃疡、钙化病变和血栓形成等;了解并存血管病变如动脉瘤、血管畸形等。动脉造影能为手术和介入治疗提供最有价值的影像学依据。

动脉造影为创伤性检查手段,且费用昂贵,文献报道有0.3%~7%并发症的发生率。主要的并发症有脑血管痉挛、斑块的脱落造成脑卒中、脑栓塞和造影剂过敏。肾功能损害、血管损伤及穿刺部位血肿、假性动脉瘤等。

颈动脉狭窄度的测定方法

尽管超声、计算机X 射线断层成像(computerized tomography,CT)、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等无创性检查在颈动脉狭窄诊断中的作用日益提高,但目前动脉造影仍是诊断颈动脉狭窄的“金标准”。颈动脉狭窄程度的判定依据动脉造影结果。不同研究部门采用了不同的测量方法,国际上常用的测定方法有2种,即北美症状性颈动脉内膜切除术试验协作组(North American Symptomatic CarotidEndarterectomy Trial Collaborators ,NASCET)标准和欧洲颈动脉外科试验协作组(European Carotid Surgery Trial collaborators Group,ECST)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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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等级评定1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为十级,伤残等级评定如上:

一、一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2)颈部及胸部损伤

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

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

3、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

4、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5、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

(3)腹部损伤

1、原位肝移植术后肝衰竭晚期。

2、双肾切除术后或者孤肾切除术后,需透析治疗维持生命。肾移植术后肾衰竭。

(4)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任二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二、二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

2、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3、偏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

5、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重度)。

(2)头面部损伤

1、容貌毁损(重度)。

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完全缺损。

3、双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4、双眼盲目5级。

5、双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

(3)颈部及胸部损伤

1、呼吸困难(极重度)。

2、心脏移植术后。

3、肺移植术后。

(4)腹部损伤

1、肝衰竭晚期。

2、肾衰竭。

3、小肠大部分切除术后,消化吸收功能丧失,完全依赖肠外营养。

(5)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者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

2、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其余任二肢体各有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双上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6)体表及其他损伤

1、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

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三、三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完全感觉性失语或者混合性失语。

3、截瘫(肌力3级以下)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

4、双手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伴双腕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5、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伴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

1、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盲目3级。

2、双眼盲目4级。

3、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

4、吞咽功能障碍,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3)颈部及胸部损伤

1、食管闭锁或者切除术后,摄食依赖胃造口或者空肠造口。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

(4)腹部损伤

1、全胰缺失。

2、一侧肾切除术后,另一侧肾功能重度下降。

3、小肠大部分切除术后,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大部分依赖肠外营养。

四、四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外伤性癫痫(重度)。

3、偏瘫(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3级以下)。

5、器质性勃起障碍(重度)。

(2)头面部损伤

1、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三项者。

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缺损达1/2。

3、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重度视力损害。

4、双眼盲目3级。

5、双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10°)。

6、双耳听力障碍≥91dBHL。

(4)颈部及胸部损伤

1、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Ⅱ级。

2、一侧全肺切除术后。

3、呼吸困难(重度)。

五、五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完全运动性失语。

3、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等。

4、双侧完全性面瘫。

5、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

6、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7、非肢体瘫运动障碍(中度)。

8、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9、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10、排便伴排尿功能障碍,其中一项达重度。

(2)头面部损伤

1、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二项者。

2、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3、双眼重度视力损害。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视野有效值≤16%(直径≤20°)。

5、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另一眼盲目3级以上。

6、双耳听力障碍≥81dBHL。

7、一耳听力障碍≥9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

8、舌根大部分缺损。

9、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流质食物。

(3)颈部及胸部损伤

1、未成年人甲状腺损伤致功能减退,药物依赖。

2、甲状旁腺功能损害(重度)。

3、食管狭窄,仅能进流质食物。

4、食管损伤,肠代食管术后。

六、六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外伤性癫痫(中度)。

3、尿崩症(重度)。

4、一侧完全性面瘫。

5、三肢瘫(肌力4级以下)。

6、截瘫(肌力4级以下)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

7、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8、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伴相应腕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9、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以下)。

10、器质性勃起障碍(中度)。

(2)头面部损伤

1、符合容貌毁损(中度)标准之四项者。

2、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累计长度达20.0cm。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著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80%。

4、双侧眼睑严重畸形。

5、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视力≤0.5。

6、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7、双眼视野中度缺损,视野有效值≤48%(直径≤60°)。

8、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9、唇缺损或者畸形,累计相当于上唇2/3以上。

(3)颈部及胸部损伤

1、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2、一侧胸廓成形术后,切除6根以上肋骨。

3、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失。

4、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功能不全。

5、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6、器质性心律失常安装永久性起搏器后。

7、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8、两肺叶切除术后。

七、七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

2、不完全感觉性失语。

3、双侧大部分面瘫。

4、偏瘫(肌力4级以下)。

5、截瘫(肌力4级以下)。

6、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7、一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8、一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9、重度排便功能障碍或者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

1、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累计长度达15.0cm。

2、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著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50%。

3、双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4、一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5、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6、一眼盲目3级,另一眼视力≤0.5。

7、双眼偏盲。

8、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合并该眼盲目3级以上。

9、一耳听力障碍≥8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

10、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半流质食物。

11、上颌骨或者下颌骨缺损达1/4。

1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14枚以上。

13、颌面部软组织缺损,伴发涎漏。

(3)颈部及胸部损伤

1、甲状腺功能损害(重度)。

2、甲状旁腺功能损害(中度)。

3、食管狭窄,仅能进半流质食物。食管重建术后并发反流性食管炎。

4、颏颈粘连(中度)。

5、女性双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者严重畸形。

6、未成年或者育龄女性双侧乳头完全缺失。

7、胸廓畸形,胸式呼吸受限。

8、一肺叶切除,并肺段或者肺组织楔形切除术后。

八、八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

2、不完全运动性失语。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

3、尿崩症(中度)。

4、一侧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5、单肢瘫(肌力4级以下)。

6、非肢体瘫运动障碍(轻度)。

7、一手大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8、一足全肌瘫(肌力3级以下)。

9、器质性勃起障碍(轻度)。

(2)头面部损伤

1、容貌毁损(中度)。

2、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一项者。

3、头皮完全缺损,难以修复。

4、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30.0cm。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15.0cm。

5、面部块状增生性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15.0cm2。面部中心区块状增生性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7.0cm2或者多块累计面积达9.0cm2。

6、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100.0cm2。

7、一眼盲目4级。

8、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

9、双眼外伤性青光眼,经手术治疗。

10、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合并该眼重度视力损害。

11、一耳听力障碍≥91dBHL。

12、双耳听力障碍≥61dBHL。

13、双侧鼻翼大部分缺损,或者鼻尖大部分缺损合并一侧鼻翼大部分缺损。

14、舌体缺损达舌系带。

15、唇缺损或者畸形,累计相当于上唇1/2以上。

16、脑脊液漏经手术治疗后持续不愈。

17、张口受限Ⅲ度。

18、发声功能或者构音功能障碍(重度)。

19、咽成形术后咽下运动异常。

(3)颈部及胸部损伤

1、甲状腺功能损害(中度)。

2、颈总动脉或者颈内动脉严重狭窄支架置入或者血管移植术后。

3、食管部分切除术后,并后遗胸腔胃。

4、女性一侧乳房完全缺失。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者毁损,累计范围相当于一侧乳房3/4以上。

5、女性双侧乳头完全缺失。

6、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

7、心脏或者大血管修补术后。

8、一肺叶切除术后。

9、胸廓成形术后,影响呼吸功能。

10、呼吸困难(中度)。

九、九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轻度)。

3、脑叶部分切除术后。

4、一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一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6、一足大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7、四肢重要神经损伤(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遗留相应肌群肌力3级以下。

8、严重影响勃起功能。

9、轻度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

1、头皮瘢痕形成或者无毛发,达头皮面积50%。

2、颅骨缺损25.0cm2以上,不宜或者无法手术修补。

3、容貌毁损(轻度)。

4、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20.0cm。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10.0cm,其中至少5.0cm以上位于面部中心区。

5、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7.0cm2,或者多块累计面积达9.0cm2。

6、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30.0cm2。

7、一侧眼睑严重畸形。一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双侧眼睑轻度畸形。双侧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

8、双眼泪器损伤均后遗溢泪。

9、双眼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累及瞳孔区。双眼角膜移植术后。

10、双眼外伤性白内障。儿童人工晶体植入术后。

11、一眼盲目3级。

12、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视力≤0.5。

1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10°)。

14、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

15、一侧眼睑轻度畸形(或者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合并该眼中度视力损害。

16、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5mm以上。

17、耳廓缺损或者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

18、一耳听力障碍≥81dBHL。

19、一耳听力障碍≥6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HL。

20、一侧鼻翼或者鼻尖大部分缺损或者严重畸形。

21、唇缺损或者畸形,露齿3枚以上(其中1枚露齿达1/2)。

22、颌骨骨折,经牵引或者固定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

23、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

24、张口受限Ⅱ度。

25、发声功能或者构音功能障碍(轻度)。

(3)颈部及胸部损伤

1、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50.0cm2。

2、甲状腺功能损害(轻度)。

3、甲状旁腺功能损害(轻度)。

4、气管或者支气管成形术后。

5、食管吻合术后。

6、食管腔内支架置入术后。

7、食管损伤,影响吞咽功能。

8、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者毁损,累计范围相当于一侧乳房1/2以上。

9、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者严重畸形。

10、女性一侧乳头完全缺失或者双侧乳头部分缺失(或者畸形)。

11、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

1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级。

13、冠状动脉移植术后。

14、心脏室壁瘤。

15、心脏异物存留或者取出术后。

16、缩窄性心包炎。

17、胸导管损伤。

18、肺段或者肺组织楔形切除术后。

19、肺脏异物存留或者取出术后。

十、十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一侧部分面瘫。

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5、尿崩症(轻度)。

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7、影响勃起功能。

8、开颅术后。

(2)头面部损伤

1、面颅骨部分缺损或者畸形,影响面容。

2、头皮瘢痕形成或者无毛发,面积达40.0cm2。

3、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6.0cm,其中至少3.0cm位于面部中心区。

4、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10.0cm。

5、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3.0cm2,或者多块累计面积达5.0cm2。

6、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10.0cm2。

7、一侧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一侧眼睑轻度畸形。一侧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运动。

8、一眼泪器损伤后遗溢泪。

9、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2mm以上。

10、复视或者斜视。

11、一眼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累及瞳孔区。一眼角膜移植术后。

12、一眼外伤性青光眼,经手术治疗。一眼外伤性低眼压。

13、一眼外伤后无虹膜。

14、一眼外伤性白内障。一眼无晶体或者人工晶体植入术后。

15、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16、双眼视力≤0.5。

17、一眼视野中度缺损,视野有效值≤48%(直径≤60°)。

18、一耳听力障碍≥61dBHL。

19、双耳听力障碍≥41dBHL。

20、一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伴听力减退。

21、耳廓缺损或者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的30%。

22、鼻尖或者鼻翼部分缺损深达软骨。

23、唇外翻或者小口畸形。

24、唇缺损或者畸形,致露齿。

25、舌部分缺损。

26、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牙槽骨部分缺损,合并牙齿缺失或者折断4枚以上。

27、张口受限Ⅰ度。

28、咽或者咽后区损伤影响吞咽功能。

(3)颈部及胸部损伤

1、颏颈粘连畸形松解术后。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累计面积达25.0cm2。

3、一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4、器质性声音嘶哑。

5、食管修补术后。

6、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畸形。

7、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

8、肺修补术后。

9、呼吸困难(轻度)。

(4)腹部损伤

1、腹壁疝,难以手术修补。

2、肝、脾或者胰腺修补术后。

3、胃、肠或者胆道修补术后。

4、膈肌修补术后。

(5)盆部及会损伤

1、肾、输尿管或者膀胱修补术后。

2、子宫或者卵巢修补术后。

3、外阴或者阴道修补术后。

4、睾丸破裂修补术后。

5、一侧输精管破裂修复术后。

6、尿道修补术后。

7、会瘢痕挛缩,肛管狭窄。

8、头部分缺失。

(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枢椎齿状突骨折,影响功能。

2、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一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

4、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5、一侧髌骨切除。

6、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侧副韧带撕裂伤经手术治疗后,影响功能。

7、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

8、一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9、双上肢长度相差4.0cm以上。

10、双下肢长度相差2.0cm以上。

11、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

12、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13、下肢任一大关节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

14、肢体重要血管循环障碍,影响功能。

15、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损。

16、一足拇趾功能丧失75%以上。一足5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除拇趾外任何4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17、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18、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19、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分。

(6)体表及其他损伤

1、手部皮肤瘢痕形成或者植皮术后,范围达一手掌面积50%。

2、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

3、皮肤创面长期不愈超过1年,范围达体表面积1%。

癫痫是怎么回事?

癫痫即俗称的“羊角风”或“羊癫风”,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

癫痫的症状:

1、癫痫大发作:病人会突然失去意识,紧接着就会摔倒,然后就是大家都很清楚的那些表现,例如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等。全身呈现僵硬的状态,大概会在几分钟内自行恢复。

2、癫痫小发作有两种表现,种是失神小发作,第二种是肌阵挛小发作。失神小发作表现为愣神,呼之不应,语言中断,若是手中有拿着东西,还会掉落,持续时间约为数十秒。肌阵挛小发作表现为面部、上肢、颈部发生短暂的肌阵挛。

3、局限性发作:脸部的一侧,或是身体的一侧出现短暂性的抽搐,或者麻木。一些时候这些抽搐会由四肢的末端延伸至对侧。

4、精神运动性发作,类似失神小发作,但是持续的时间会比较的长,出现幻觉、错觉,还会出现一些无意识的动作例如咀嚼,吮吸等等。